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是通过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2019年度,实有人数52人,其中:在职人员5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部门决算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决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599.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66万元,增长13.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本年支出1,669.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59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9.63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9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66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52万元,占79.69%;项目支出339.06万元,占20.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99.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72万元,增长13.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1,668.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9.35万元,增长24.5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134.21万元,决算数1,599.6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1.03%。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资金未纳入地方预算管理。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34.21万元,决算数1,668.9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7.15%。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资金未纳入地方预算管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8.9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401行政运行1,175.95万元;
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6万元;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312.00万元;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56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14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55.2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9.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8.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1.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6.67万元,比上年减少5.36万元,降低16.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车辆燃油费减少,公务接待餐费标准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5万元,占97.28%,比上年减少5.12万元,降低16.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燃油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占2.72%,比上年减少0.24万元,降低24.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餐费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本年无此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燃油费、维修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公务接待用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8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7.95万元,决算数26.6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餐费标准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5.95万元,决算数25.9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决算数0.7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3.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餐费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2万元,比上年增加3.98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6,900(平方米),价值1,122.76万元。车辆16辆,价值309.1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2.06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提升干警理论水平;二是加强干警对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三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做好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和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四是强化信访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开展“法制进校”活动,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六是打造“智慧检务”助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检察工作的融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在年初预算时不知道具体金额;二是中央转移支付拨付时间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访惠聚经费 |
|
主管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 |
实施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9.00 |
9.00 |
9.00 |
10 |
100.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00 |
9.00 |
9.00 |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0.00 |
0.00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发挥其战斗堡垒的作用,增强社区及组织整体功能,切实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 2、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讲,始终把入户走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深化干部关系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 3、加强感恩教育,引导群众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 4、扎实开展脱贫专项工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
已完成,严格按照哈密市财政局项目资金暨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财务管理,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作队数量 |
=1个 |
1 |
12.5 |
12.5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规范率 |
=100% |
100% |
12.5 |
12.5 |
|
|
时效指标 |
访惠聚工作时间 |
=1年 |
1 |
6.25 |
6.25 |
|
|
访惠聚结束时间 |
=12.31 |
12.31 |
6.25 |
6.25 |
|
|
成本指标 |
访惠聚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本 |
=9万元 |
9 |
12.5 |
12.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群众办实事解决问题的能力 |
提高 |
提高 |
15 |
1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群众对国家政策的知晓度 |
≥90 |
90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干警培训费 |
|
主管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 |
实施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 |
5.00 |
5.00 |
10 |
100.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00 |
5.00 |
5.00 |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0.00 |
0.00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提升检察业务水平。 |
根据政治部要求,全年培训干警25次,126人次,按时做好干警培训工作,根据政治部要求做好干警培训支出。提高检察业务办案平台使用率,提高法律适用能力,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要求培训已按要求落实完成目标。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干警培训次数 |
≥10次 |
10 |
10 |
10 |
|
|
干警培训人数 |
≥30人 |
3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干警培训的合格率 |
≥95% |
95%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干警培训时间 |
=2019年 |
2019 |
10 |
10 |
|
|
干警培训的及时率 |
≥95%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干警质量 |
提高 |
提高 |
30 |
3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培训干警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 |
实施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8.06 |
8.06 |
8.06 |
10 |
100.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8.06 |
8.06 |
8.06 |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0.00 |
0.00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我中心结全体干部亲入户住户达到全覆盖!每月入户住户不少于5天。干部与结亲人员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每季度开展 1次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 |
1、结亲入户住户达到全覆盖! 2、干部与结亲人员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3、促进民族团结,打造和谐哈密。 按要求已落实完成目标,完成住户接亲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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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月入户住户天数 |
≥5天 |
5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结对接亲率 |
=95% |
95%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结亲活动持续时间 |
=1年 |
1 |
10 |
10 |
|
|
结亲及时率 |
≥95%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民族团结一家亲服务经费 |
=80600元 |
806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国家及自治区民族政策知晓率提升 |
≥80% |
80% |
15 |
1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民族团结效果 |
好 |
好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结亲户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