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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2-11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哈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蒋雪智

20201月16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哈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哈密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哈密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哈密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牢牢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快队伍“四化”建设,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767人,起诉1884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134件次,发检察建议78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

一、践行初心使命全力维护哈密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守初心、担使命根基,不断增强保稳定、护发展、促民生的政治自觉、法律自觉、检察职业自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犯罪。依法办理一批有影响有份量的大案要案。更加注重办案质量,确保以打的“精准”实现打的“稳狠”。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57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55人;起诉涉枪涉爆、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891人。依法惩治“套路贷”、互联网新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市检察院主导作用,建立健全案件办理、会商、督导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工作。强化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严把法律政策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5人,起诉45人。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区域、行业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向16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1份,收到整改回复20份,协助补齐制度短板漏洞。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态势。严格执行《检察机关配合监察机关办理案件工作办法(试行)》,主动加强同监委的沟通衔接,就案件移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达成共识,对重大案件适时提前介入,监检衔接配合更加通畅,反腐倡廉合力愈加增强。全年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5件67人并全部提起公诉,同比件数上升103%。依法办理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新疆东部天山林业管理局原局长周某某受贿案、乌鲁木齐市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何某某贪污受贿案,以及哈密市监委移送的一批重大案件。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12309检察服务平台及热线,依法办理132件来信来访案件。努力践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承诺,33件实名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结案答复率100%。落实“谁办案、谁普法要求主动向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涉案单位进行释法明理,宣讲政策法律,实现涉检零上访。对疑难案件组织召开听证3次借助第三方力量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工作,使申请人息诉罢访案结事了。送法进乡村、进学校,为近2000人次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

二、坚持服务大局,主动助力哈密高质量发展

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职责找准定位,积极服务哈密高质量发展。助力保障“三大攻坚战”。继续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12人对哈密四家金融机构因贷前调查核实不细,导致企业使用虚假资料骗取巨额贷款的行为,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补疏堵漏加大对涉金融风险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促进健全社会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继续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6人主动把扶贫帮困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中,因案致贫的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6万元。继续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4人会同相关部门对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共护哈密碧水蓝天。着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组织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完善具体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对民营企业家慎用强制措施要求,依法对2名民营企业家做出不捕决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2人以专业优势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对用车量较大的化工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法规讲座;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开展合法用工、保护生态环境等法律宣讲,教育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全力保障民生民利。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重点关注中小学周边、农贸市场、网络外卖平台食品安全,依法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123家食品销售商户、餐饮服务商家规范整改。注重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56人,不46人。化解戾气减少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近三个月适用率已达75%。依法对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利益群体提供司法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温度、检察温度。

三、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围绕落实“捕诉一体”新机制,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积极开展立案监督,经监督立案后法院对12人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开展侦查监督,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7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22人,追诉4人退回补充侦查388件以立后撤案、刑拘未报捕、刑事案件转行政处罚等为重点,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侦查90件次,查阅派出所案卷500余件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7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10件次检察官出席法庭1509件次。高度重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持续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44件,提请自治区检察院抗诉5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受理行政监督案件5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围绕做强民事检察,及时调整监督结构,在非诉执行、虚假诉讼监督上集中力量攻坚就非诉执行相关案件向法院发出规范执法检察建议2份,就虚假诉讼向法院发出首份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裁定再审,实现两项监督零突破。稳步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开展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15次,同在押人员谈话132人次,为在押人员答疑释惑40人次,确保在押人员思想稳定。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2人,办案机关采纳9人。开展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监督3人,积极化解监管不稳定因素。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清查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案件768件,涉财产金额1992.95万元。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发《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工作精神,依法对1名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监督特赦。立案查办一起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注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快捕快诉。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捕、不诉3名涉罪未成年人。会同教育部门对最高人民检察院“1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安全建设,防范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对公安派出所违反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规定出具“犯罪记录证明”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组织“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家长代表共商未成年人保护举措

四、高举法治旗帜,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们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两级院围绕党委、人大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关切,在去年实现“破冰”的基础上乘势发力,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5件,同比上升243%;立案51件,同比上升264%;发诉前检察建议28份,同比上升180%,行政机关回复21份。我们以诉前检察建议方式,促进职能部门强化法治观念,履行法定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实现公益保护最佳状态。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对非法采矿、采沙、破坏草场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对新疆哈密某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敦促被告单位向政府赔礼道歉并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231万余元。坚决维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相关企业未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及时立案,制发7份检察建议督促国土部门依法履职,目前国土部门收回国有土地60739.14平米,恢复土地用途500亩。对企业欠缴税款而税务部门未及时追缴实施监督,督促税务部门收回欠缴税款及滞纳金1335.4万元。坚决维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对医疗机构露天放医疗废弃物,以及废物、废水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向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发诉前检察建议,促使市域内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医疗废水进行规范化处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开展网络餐饮整治专项行动依法督促部分外卖平台商户规范经营,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围绕“四化”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五个过硬”、“四化”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打造让党和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检察队伍。坚持革命化方向,加强政治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有力抓手,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工作始终,使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向实践转换,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严抓机关党建责任落实,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强化基层党组织管理,持续落实“5+X主题党日、“双十星”争创、书记讲党课等制度,联合基层检察院开展党建活动,切实促进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坚持正规化路径,强化从严管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接受自治区检察院、市委巡察督查。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日常监督管理的37人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完善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修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健全司法绩效考核制度,狠抓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落实,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坚持专业化建设,提升职业素能。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在队伍结构上破旧立新,选拔任用14名新内设机构正副职,其中10人为80后,队伍结构实现年轻化。择优选聘49名书记员,有力缓解两级院人员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选派80人次参加学习培训,邀请河南专家来哈开展专项讲座,加大检察理论研究考核力度,用好“学习强国”APP和“检答网”等新媒体平台,队伍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多名干警先后在全疆理论研究、业务比赛中获得荣誉。坚持职业化标准,强化服务保障。严格落实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及时深入基层调研解决存在的问题。“单位做后盾”,全力支持“访惠聚”驻村工作,累计提供资金支持8万元,人力支持70余人次,帮助困难群众销售红枣增收7万余元。坚持从优待检,组织全员体检,及时为患有癌症等重大疾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干警送温暖、解烦忧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改革作推进、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取党委支持。我们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相关工作,完成人大交办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案件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完善哈密检察机关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这一切都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和各位代表的有监督,得益于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哈密市两级检察及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距离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一是面对稳定发展的新形势,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特别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还明显不足是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法律监督工作刑强民弱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面对四大检察工作格局新变革检察人员理念滞后,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深入研究,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市委一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哈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要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建立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确保检察工作永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各方面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要重大局,认真服务保障落实总目标。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责任和重于泰山的政治任务,警钟长鸣、警惕常在,立足检察职能,坚定不移落实反恐维稳各项工作部署,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要有担当,积极服务哈密高质量发展。找准检察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在助力“三大攻坚战”、 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参与能源资源、水资源、生态文明营商环境等推进高质量发展“十篇文章”上贡献检察智慧。

要守责任,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当好公共利益“保护人”。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司法救助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要强素能建设新时代检察队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持续干部作风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系统内巡察,对违纪违法零容忍。持续提升专业素能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忠诚履职,为平安哈密、法治哈密建设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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