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哈密市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2020年哈密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时间:2021-02-09  作者:综合检察业务部  新闻来源:哈密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0年,哈密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贯穿防疫、办案工作始终,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哈密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47件210人,不批准和决定不予逮捕16件29人,不捕率12.13%;对各类犯罪决定起诉646件871人,决定不起诉49件73人,不诉率为7.73%。一审出席法庭646件、二审出席法庭91件,没有无罪判决。
    1.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财产等多发性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80件124人,起诉149件244人。
    2.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4人。
    3.深入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9.21%,确定型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88.75%。
    4.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办案质效。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立案监督8件,撤案监督4件。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和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共8人,纠正漏罪2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次;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4件,法院同期审结12件,其中采纳抗诉意见并改判10件,发回重审2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1件;办结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80件,立案159件;开展诉前程序147件,提出检察建议147件。
    2.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资源领域5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7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其他领域52件。
    3.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挽回国有财产损失,其中挽回税款及滞纳金累计1164.12万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56万余元,收回被套取或冒领的社保资金23万余元,收回欠缴的水资源费4.8万余元并督促水利局对相关违法行为人罚款2万元;督促林业和草原局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北山羊,建立40余处饮水点;督促36家口腔诊所、62家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废物、污水处置;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8.76吨;督促309个小区安装集中充电桩,治理“飞线充电”现象,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四、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共批准逮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人,起诉14人。同期,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1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接待来信来访154件,七日内回复率达到100%;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36件,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2件,发放救助金31.4万元。
    六、扫黑除恶主要办案数据
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9人。
    七、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386件,其中检察长办理的占12.17%,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的占87.83%。所办案件涵盖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申诉检察等主要检察业务。
    八、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3人次,其中市院10人次,检察长列席5人次,占50%;区县院13人次,检察长列席6人次,占46.1%。 
检察职能 检察职能
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检察员额 检察员额
检察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友情链接